1月25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民政部“三定方案”,儿童福利司成为新设立的三大司局之一。
同样是这一天,民政部公布和解读了一系列儿童保护相关的规章和政策文件。
一系列政策动向表明,我国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正在进入一个制度更完善、职责更清晰、措施更有力的阶段。
儿童问题纳入党委政府视野
民政部的“三定方案”中,新设立的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引人瞩目。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民政部部长黄树贤特别提及,在党和国家总体上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中央批准民政部单独设立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老年人、未成年人这两个群体单独设立司局负责推动落实相关工作,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一老一小”这两个群体将更加重视和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视野,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此次民政部机构改革设立了儿童福利司,我觉得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希望”,这不是简单的一句话,中国是一个儿童大国,大概有将近3亿未成年人,儿童的安全和发展决定了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希望。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儿童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近年来见诸于媒体的如贵州毕节有关留守儿童的两次极端事件等,“反映出在制度方面还有一些缺失,在政策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去面对这些挑战。”
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政策赋予民政部门在儿童关爱方面新的职能和任务。如新修订的民法总则规定,没有监护人的主要由民政部门兜底监护。国务院印发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责成民政部门牵头推进相关的工作,后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也由民政部门来牵头落实相关的政策。
如何更好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和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这些职责?“需要一个主责的专门部门来研究。”王金华说,民政部专门成立了儿童福利处,负责孤儿弃婴的保障,后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处,负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工作,还有收养工作。因此需要一个专门的司局来统筹、落实。
王金华表示,儿童福利司的设立,有利于解决职能碎片化问题,有利于统筹设计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理顺完善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工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福利机构监控系统不留死角
在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的同时,制度建构也加快了脚步。首部关于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公布,从2019年1月1日实施。
目前,全国共有孤儿34.3万人,共有福利机构1217家,其中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儿童福利机构544家,在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儿童部的有673家,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约6.8万人,占比不到20%。“依法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是所有儿童中最弱势、最困难的群体。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现在大多数儿童福利机构床位充足、服务规范,所养育儿童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较好保障。”王金华说。
《管理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等,将进一步完善对于一些特殊儿童群体的保护。《管理办法》还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设立公益慈善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有序参与儿童福利机构相关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助尽助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多年来,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3.3亿元,共帮助12.5万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康复,其中有2.5万名康复儿童通过收养途径回归了家庭。本次《实施办法》扩大了受益孤儿的范围和项目资金资助范围,并规范了项目管理、优化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流程,将让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康复等服务。
民政部还于去年10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将当前由其监护的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实现“应助尽助”。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有条件的可以适当向社会以及家庭困难的儿童辐射、覆盖,让更多残疾儿童享有儿童福利机构的优质康复资源。
来源:法制日报(ID:fazhiribaoxinwen)、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ID:CACPL-JJC),转载请注明来源